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整体安排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各项内容,并呈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4.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1.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专业课笔试试卷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课测试侧重对考生物流工程与管理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研能力,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情况,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等。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两个单元,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60分,口语能力满分40分。

3.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从学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允许面试教师在此基础上对考题进行拓展。同一学科、专业各测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331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830950

复试考生

资格初审

郑东校区

教科楼A521

资格初审合格

后参加复试

10001200


专业课笔试


郑东校区

教科楼B109


14001430

英语听力

郑东校区

教科楼B109


14301830

英语口语

郑东校区

教科楼B111

教科111作为口语考场,考生需在教科楼B109备考

41

8301200

专业综合测试


郑东校区

教科楼A527教科楼A519

复试考生分为2组进行面试

14301830


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初试准考证原件,提交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公章的政审表(见附件1)。除以上材料外,各类考生须提供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在校生证明(纸质版)或学生证(原件,学生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其中学生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2)非应届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原版及复印件)。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3)自考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考办开具的自考生成绩单(纸质版)。其中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4)专科生:专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阶段、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阶段、纸质版)。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5)专项计划:我校仅接受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该计划考生除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上四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出现役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四、复试过程及组织

1.学院确定笔试时间后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课笔试。

2.学院参加复试的面试教师要在学院指定的场所进行,严禁面试教师在除指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对考生进行复试。

3.面试及英语测试时,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面试环节应有专人记录。

4.笔试试卷统一收齐后,密封并流水作业评卷,评卷教师分别签字。

5.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应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6.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7.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4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30% 。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3 × 60% +复试成绩 × 40%。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不予录取。

8.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务舞弊记录的考生,学校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

9.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学院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防疫要求

1.根据导师、工作人员、考生人数合理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有必要时可准备防护服、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存放安全,科学规范使用。

2.复试期间,导师、工作人员、考生进入复试场所时要自行做好卫生消毒,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3.落实考试场所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证各复试环节考场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根据实际需要摆放公共消毒用品。

七、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信息报备。学院于3月28日下午前将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

2..公布复试方案。3月29日前确定具体的复试安排,并在学院网站发布。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31日到4月5日,学院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调剂考生复试。4月6日调剂平台开放后可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5.考生体检。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八、监督和争议处理

1、按照提前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开展有关工作。

2、如考生提出异议或申诉,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受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考生可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37186159321

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371-86159321

监督电话:0371-86159321(芦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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