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关于2018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1810号),特制定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2018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有关规定

(一)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

1.申请转专业资格的一般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7级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并全部合格,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具有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电子商务(含引进欧道明大学课程)本科学生具有在全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2.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出(入)我院时在确定拟转出(入)名额时优先考虑

1)对拟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参加拟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竞赛、比赛及评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需凭证书);

2)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需提供特殊困难证明);

3)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需提供创业材料);

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

5)入校以来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需凭证书);

6)入校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

7)入校以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6名,或市(厅)级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3名,或在学校运动会中获得冠军的。

3.申请转专业资格的特别规定

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8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不超过转入专业规定人数的,无需参加考核,经转入院系、学校审核同意的,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若申请人数超过转入专业备案的可接收人数的,按照转入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2电子商务(含引进欧道明大学课程)本科学生录取分数达到了2017年我校第二批次普通类本科录取相应科类的最低分数线(河南省文科513分、理科481分),可申请转入第二批次普通本科专业,与其他申请转专业学生一起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考核同意的,学校审核后到申请转入专业学习,学费按照原招生时确定的合作办学类专业收费标准进行交纳。

4.转专业要求及程序

1)我院根据学校规定,结合专业发展及往年转专业实际,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参见附件1: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2)我院根据教务处要求,结合专业发展实际,合理设定允许转出(入)学生比例,并报教务处备案。转出学生比例占该专业总学生人数的15%,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

3)申请转出学生人数在我院备案允许转出人数比例范围内的,原则上都可转出;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过我院备案允许转出人数的,由我院根据申请转出学生在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确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察范围);转出学生比例占该专业总学生人数未超过15%时,允许递补申请。

4)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在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的,原则上我院应接收;若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的,由我院组织考核(参见附件2:考核方案),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录取人数不低于备案的比例。

5)在我院拟同意转出的学生,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的考核没能实现转专业的,可再向其他专业申请转专业(前提是该专业备案的名额在第一次申请转专业后尚有空缺),经该专业所在院系考核同意其转入的,可转到该专业学习,不同意其转入的,该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6)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我院对超过学校规定时间的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

7)我院负责公示本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同意转出(入)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5.转专业限制

1)不得申请转专业的规定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校本年度转专业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①跨学历层次的;

②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③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④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⑤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⑥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⑧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⑨一年级第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

2)转专业范围的限制

①不接受我校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就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②不接受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专业。

6.转专业其他规定

1)转专业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照学校部署完成各项转专业工作,接收转专业申请、完成考核并确定名单。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同意转出,但未被申请转入专业录取的学生,可以再次申请转入第一阶段考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允许转入人数的专业。

2)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察范围。提醒学生注意,对已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①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内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②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③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④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我院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已经报教务处备案,相关学生可以在我院教学办查询。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1.制定转专业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412-16我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将本年度允许转出和拟接收学生人数呈报表、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转出(入)学生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等)电子、纸质版于410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审核后,我院将转专业工作方案、本年度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的学生人数进行公示。

我院将组织学生从专业背景、师资力量、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及目标、毕业生去向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专业介绍,以便学生全面了解本院系各专业的情况,同时对学校转专业政策、时间安排及本院系转专业方案进行解读。另外,积极面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学生参加我院双学位专业学习。

2.转入院系设置转专业条件

我院于417日登陆“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在“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中增加允许转入的各专业考核方案和考核时间(52-14日之间)安排,确认并提交;教务处于418日统一审核

3.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4199:0042312: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4.转出院系资格审核与公示

424日—27日我院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427日下午17:00前我院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本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并在本院系内向学生公示;同时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出xx专业”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分类,送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5.学校对学生转出资格审核

428日教务处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对各院系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各院系转出的学生名单

6.转入院系考核与公示

52日至14日学生申请转入我院专业,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最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我院进行公示,并于514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我院于514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的申请表(签署不同意转入的意见及原因)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7.第二阶段考核

根据第一阶段申请及录取情况另行安排。

8.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三天,最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回学生转入院系。

第一阶段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515日后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是否通过考核,第二阶段转专业学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9.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根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到新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我院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学生转入院系,对转入学生我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二、学生课程的补修与学费

对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要对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开出的课程进行补修,并按规定收取相应学分费。我院负责对转入专业学生的课程补修工作。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设计好考核方案,严格考核过程,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对转入学生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三)及时报送材料

转专业工作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每个环节都要按时完成,并及时提交各个环节的材料,确保今年该项工作能有序按时顺利完成。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201849

 

 

 

 

 

 

 

 

 

附件1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2018年度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潘     

  员:何    何海涛  付守余  张晓东   

  书:杨 

 

 

 

 

附件2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2018年度转专业考核方案

1.电子商务专业

考核小组成员:潘勇  何惠  张晓东  付守余  周军杰

考核形式:综合考试——笔试+面试

 

2.物流管理专业

考核小组成员:潘勇  何惠  付守余  张晓东  陈浩东

考核形式:综合考试——笔试+面试

 

附件3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转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命题

笔试考试由学院指定专业教师命题,考试范围是英语、经济管理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应制定评分规则。

口语考试题目由考核小组成员自行命题。

二、试卷评阅与分析

(一)试卷评阅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避免人情分和照顾分。

(二)由学院指定专业教师担任阅卷人。

(三)试卷评定结束,由教学办负责统计汇总考试成绩。

三、考场纪律

考场由学院指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准时进入考场,迟到半小时者,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二)考生考试必须在指定考场,按照统一安排各行就坐。课桌上、书桌内不准放置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包括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等。考场不准借用计算工具。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有上述物品,按考试作弊论处。

(三)考生应以诚实的态度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相互交谈,抄袭,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不准代替他人考试,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资格,视同作弊行为。协同舞弊者与作弊者等同处分。

(四)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大声喧哗。

四、对监考人员的要求

(一)必须保证每个考场有两名监考教师,合班教室有三名以上监考教师。

(二)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考场。

(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格清场,清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物品等。

(四)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应验看学生的学生证、考试证,并清点学生人数。

(五)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宣读考试纪律,准时开考。

(六)考生开始后,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不准在考场内相互交谈,不准在考场内看书、看报或作其它事情,不准无故离开考场。

(七)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宣布试卷作废,令其退出考场。

(八)监考教师应准时收卷,并认真记录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参加考试人数和收卷份数,对于作弊者一律在考试结束后上报。

(九)考试期间,命题教师必须亲临有关考场,及时解决因试卷引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