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荐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

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吸引更多大学生投身创业大军,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根据河南省《关于推荐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函》(教毕指函〔20157号)文件精神,2016年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扶持项目需为我校在校大学生在河南省范围内创办的创业项目。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要具有创业融资需求、且具有一定成长潜力,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扶持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重点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能代表本地区和我校大学生创业水平,对全省三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扶持项目的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

(三)扶持项目要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着重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硕、博研究生创业项目;

(四)扶持项目要有高校教师参与并能承担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职责;

(五)创业者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30%的自筹资金;

(六)项目申报高校和地方要有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扶持项目要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七)优先考虑能够吸引利用社会资金和学校配套资金的项目;

(八)已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扶持。

二、主要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各单位组织成功创业的在校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附申请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推荐。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推荐专家组,加强对学生上报材料的审查,认真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真正遴选出成长性好的项目并出具专家推荐意见,在校内公示后上报。

3.项目推荐数量。各单位原则上至少上报两个项目,已经注册的公司、正在运行的创业项目优先。

4.项目上报时间:各单位于119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配套扶持等相关文件材料报送就业服务大厅(行政楼西206)。

(二)项目评审

1.就业指导处结合各单位推荐项目情况,组织由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上报教育厅。

2.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我校推荐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评审。

(三)资金拨付

经过专家论证遴选出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项目引导资金,各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政策、场地、资金等配套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冬    联系电话:86175628

邮箱:cjzfdxjyb@163.com

 

附件一: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汇总表

 

 

就业指导处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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